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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时间:2024-09-27 15:53:21 阅读量:583

以下情况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 行业限制: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六大行业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为准,并随之更新。上述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所列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 50%(不含)以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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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类型限制

    ● 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企业。

    ● 核定征收的企业。

    ● 非居民企业。

  • 活动类型限制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不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苏州注册代办苏州工商注册苏州代办营业执照